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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教育厅落实“3341”项目工程行动计划

关于印发《甘肃省教育厅落实“3341”项目工程行动计划》的通知

市(州)教育局,各高等学校,厅直各单位,省属中等专业学校:

为了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3341”项目工程,结合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要求,经请示省政府同意,省教育厅制定了《甘肃省教育厅落实“3341”项目工程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教育系统的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

“3341”项目工程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实现转型跨越、富民兴陇战略的重大举措,是实现“三翻翻、六提升、两接近、一缩小”奋斗目标的必由之路。省教育厅提出实施的六大行动是落实“3341”项目工程的重要抓手。全省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各中等专业学校的人才培养、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科学研究和文化传承的任务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全力推进素质教育、均衡发展义务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省教育厅将成立落实“3341”项目工程行动领导小组,全面指挥协调各项行动落实。各市州、各级各类学校也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完善管理机制,确保步调一致、目标一致,扎扎实实完成各项行动。

二、细化实施方案,掀起教育系统谋划项目、抓好项目的热潮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各中等专业学校要按照行动计划的总体要求,进一步紧密结合实际,结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和各自职责,高起点、大手笔谋划教育发展项目,细化项目工作目标和任务。尽快梳理当前本单位、本地区教育发展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并与“3341”项目工程教育行动密切结合,进一步明确职责和教育项目工作重点,谋化行动方案,提出具体措施和办法、项目计划和投入测算,迅速在教育系统掀起谋划项目、抓好项目的热潮。请各单位于4月30日前将结合《行动计划》制定的各自的实施方案报送省教育厅备案。

三、强化督查评估,把教育发展项目落实到促进教育发展的实际工作当中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各中等专业学校要建立目标管理考核评估机制,将“六大行动”的落实纳入单位实施的年度目标任务考核范围,加大督查力度,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四、广泛宣传动员,营造促进教育系统发展教育项目良好氛围,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高等学校、各中等专业学校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通讯简报等各种媒介,多渠道、多形式大力宣传省委、省政府关于“3341”项目工程的决策部署,及时宣传报道教育系统落实“3341”项目工程行动中的新情况、新进展、好做法,为教育“六大行动”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甘肃省教育厅

2013年3月22日

甘肃省教育厅落实“3341”项目工程行动计划

“3341”项目工程是省委、省政府在综合审视未来五年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和当前发展形势的基础上做出的重大决策,是全省加快项目建设的行动指南,是推动全省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的有力抓手。为落实“3341”项目工程,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甘肃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以下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为指引,适应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需要,以提高教育质量为核心,以培养创新人才为重点,以传承先进文化为己任,以加强教育基础能力建设为保障,全面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形成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相互促进、良性互动的大好格局,为“3341”项目工程提供强有力的智力支持、人才保障和科技支撑。

二、行动目标

按照“3341”项目工程所提出的“打造三大战略平台、实施三大基础建设,瞄准四大产业方向,确保到2016年全省固定资产投资规模超过1万亿元”的目标,科学谋划、准确定位,通过兰州新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行动、学校文化传承创新行动、高校协同创新行动、职业教育推进城镇化建设行动、生态文明教育行动和强陇产业人才培养行动等六项行动,充分发挥教育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先导性、基础性和全局性作用,推动“3341”项目工程顺利实施。

三、行动内容

(一)兰州新区教育现代化建设行动

1.兰州新区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按照未来新区人口和教育需求状况,在超前科学规划的基础上,加快基础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在当前的行政区划范围内定向加大投入,支持皋兰县、永登县所在新区范围内的基础教育学校建设,重点支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力争到“十二五”末义务教育学校全部实现标准化,到2016年初步形成规划科学、定位准确、布局合理、结构完整的现代化基础教育格局,到2020年基本建成功能完备、特色鲜明的现代化基础教育体系。

2.兰州新区职业教育现代化建设。优先发展为兰州新区支柱产业配套的综合性职业教育,扶持建设兰州新区职业教育园区,引进和建设一批产学研用相结合的高等职业院校和中等职业教育机构,打造与兰州新区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未来五年,在兰州新区建成占地2万亩、规模20万人的职业教育园区,到2020年,建成占地3万亩、规模30万人的职业教育园区。同时,以兰州新区管委会为主导,以兰州新区产业组织为主体,大力开展各类职业技能培训,把新区创建为学习型城市、学习型社区的典范。

(二)学校文化传承创新行动

1.培养文化创新人才。未来5年,在兰州文理学院基础上建成集培养文化、旅游、传媒、艺术等文化人才为一体、特色鲜明的文化传媒高校。同时,依托兰州大学、西北民族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等高校,设置一批文化产业开发、传统文化保护等特色专业,在全省建成30个省级重点专业、20个国家级重点专业,建设10个硕士学位授予点,5个博士学位授予点,每年培养输出文化艺术、新闻出版、文化产业经营管理、新媒体、新业态、民间文化艺术等人才1万名人才。继续加大文化创新人才引进,将其纳入甘肃省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工作范围,并在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上给予适当放宽,在人才引进项目扶持上给予政策倾斜。未来5年,高校每年引进优秀文化创新人才50名。以文化创新人才培养,探索出一条文化振兴之路,为我省文化大省建设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2.建设文化产业研发基地。未来5年,依托省内文化传媒建设实力强的高校建成一批服务文化发展的科学研究机构和创新基地,进一步加强敦煌文化、丝路文化、伏羲文化、农耕文化、红色文化、少数民族特色文化等传承创新研究,推出更多研究成果。联合省内有关文化传媒部门,在全省建成4—5个文化产业、文化新业态研发基地,推出更多文化产品。

3.华夏文明传承与保护。加强文化保护研究、开发与抢救工作,依托省内高校和科研机构设置考古学、博物馆学、民俗学、文物修复、古籍整理等地方历史文化专业,培养一批专业的文化保护人才。加强地方课程开发与利用研究,鼓励中小学广泛开设以家乡文化为主题的校本课程,鼓励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开展中华经典诵读活动,传承优秀文化。以语言文字工作为重点,在全省进行民族语言整理与语音资料库建设工作。

(三)高校协同创新行动

1.建立协同创新战略联盟。围绕地方主导产业发展需求,鼓励高校主动同科研机构、企业与地方开展深度合作,建立协同创新战略联盟、中试“孵化”基地。每一所高校都要制定高等学校服务地方产业发展行动计划,参与以政府为主导、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密切结合的技术创新,使高校科研成果尽快转化为产业发展优势,让更多的成果走出实验室、走向市场。支持高校、企业、地方共建新型产业技术研究机构等多形式的创新创业和成果转化基地,联合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重大装备研究,支撑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促进地方新兴产业及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大学科技园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创新创业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作用。未来5年,在全省建设10个协同创新中心,10个协同创新战略联盟,10个科研成果孵化基地,建成10个高校科技创新示范园区。

2.培育多学科优秀科研团队。支持高校发挥多学科和人才汇聚的优势,大力开展跨学科、面向未来的科学研究、开展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的科技创新研究、开展服务政府决策的战略部署研究。以高校内部院系间多学科优秀科研团队培育为主体,推进校际多学科优秀科研团队建设。着力培养一批有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和多学科合作科研团队,引导科研工作者把自由探索与甘肃区域战略需求相结合,力争在前沿科学和制约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重大问题上取得突破性进展。从2013年起,有条件的高校都要组建2—3个高水平的多学科优秀科研团队并重点建设。

3.建设科技资源共享平台。推动高校将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大型仪器设备、科学数据和文献资料等面向兄弟高校、企业和社会开放,促进科技资源共享,并积极作为企业技术研发的公共平台,为企业技术创新和提高市场竞争力提供支撑。建立和完善科研平台开放共享机制,把开放共享纳入高校科技创新考核和绩效评估范围,采取稳定支持或根据服务水平给予奖补等有效措施,促进提升服务水平。

(四)职业教育推进城镇化建设行动

1.建设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按照国家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要求,积极取得教育部的支持,从2013年起,在我省开展经济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推进城镇化建设的试验,争取建成国家级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进一步推进我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和教育扶贫,促进甘肃教育协调发展,提高平均受教育年限。通过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大力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和加强县(区)职教中心建设等改革试验,探索出一条欠发达地区职业教育助推城镇化建设的新路子。

2.大力培养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各类职业学校要瞄准当地产业结构发展方向及转型跨越的发展要求,培养一大批急需的应用型技能型人才。兰州、白银等地职业学校要加强与石油化工、有色冶金、装备制造、商贸物流、金融服务、轻工业加工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建设;酒泉、嘉峪关、金昌、张掖、武威等地职业学校要加强与风能、太阳能等新能源,有色金属材料、新能源材料、新型化工材料、高性能结构材料、特色农业等新材料、新能源装备制造业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开发力度;天水等地职业学校要加强与机械制造、电子电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业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建设;平凉、庆阳等地职业学校要加强与煤电、石油、化工等产业相关专业的建设;甘南、临夏等地职业学校要加强特色种植、生态环保、草食畜牧、清真食品、民族用品、土木建筑等相关专业的建设;定西、陇南等地职业学校要加强中药材种植与加工、特色农林产品的加工相关专业的建设。省教育厅要加强对专业设置的指导和管理,引导各地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市场针对性强、专业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职业教育发展新格局,增强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服务能力,实现“校校有特色、生生有技能、人人有出路、从业到城镇”的良好格局。

3.推动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积极推动农村剩余劳动力有序向非农业转移,为城镇相关产业、行业服务,实现充分就业。大力推进各类社会培训,多形式开展面向新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被征地农民、退役士兵、企业职工开展技能培训,五年内完成500万人次培训任务。大力开展农村地区 “两后生”接受免费职业教育培训,每年完成学历性技能培训“两后生”6万人,积极引导农村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扩大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力争每年达到20万人。

(五)生态文明教育行动

1.加强生态文明相关专业建设。按照打造以国家生态屏障建设保护与补偿试验区为重点的生态战略平台需求,加强高校生态文明相关专业建设,及时培养生态文明建设所需的专门性人才。未来5年,依托省内高校,每年培养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水资源保护与处理、林业生态建设、草地湿地建设与荒漠化治理、生态系统功能保护与恢复、生物质能源与材料、园林与城乡人居环境安全、循环经济类等重点领域人才5000名。

2.培育生态产业研发基地。加强生态文明理论研究和实践、试验,催生生态产业研发。未来5年,依托兰州大学、西北师范大学、甘肃农业大学、兰州理工大学、兰州交通大学等高校,通过协作联盟等形式,建立10个生态文明省级重点实验室,在加强生态文明科学理论研究的基础上,结合甘肃区域生态特点与发展需求,重点关注节能环保、新能源、循环经济、节水农业等生态产业研发,不断提高教育为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服务的能力。

3.推进教育移民,减轻生态压力。一是继续推进以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的县域内学校布局调整,把生态极端脆弱区的农民子女转移到城镇、县镇接受义务教育;出台相关政策,提高助学水平,对移出区域外接受高中阶段教育及考入普通高校就读的学生,每学年由移出地政府给予一定数额的学费补助,并鼓励在区域外就业,缓解当地生态承载压力。二是大力发展生态脆弱区职业教育。瞄准富民强陇“四大产业”,大力培养强陇人才,重点扶持生态环境脆弱市、县发展职业教育,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或学历职业教育,转移农村更多的劳动力入城就业或外出就业,减小“分母”,减轻自然生态压力,促进生态文明。

4.将生态文明教育融入学校,在大中小学校尽早开出有关生态文明教育的课程,培养、增强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营造爱护生态环境的良好风气。

(六)强陇产业人才培养行动

1.调整专业结构。按照区域经济发展需求,各高校和中职学校要面向我省各地“战略新兴产业、特色优势产业、富民多元产业、区域首位产业”等强陇产业,通过改建或新建的方式,错位设置、优化调整专业结构。充分发挥省级统筹的作用,加强对高校和中职学校专业设置的指导和管理,各学校有针对性地重点建设1—2个强陇特色专业,逐步形成与区域经济和产业转型升级匹配程度高、市场针对性强、专业特色鲜明、差异化发展的专业发展新格局。

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未来5年,各高校和中职学校要紧盯区域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当地强陇产业,以产学研和实训基地建设为抓手,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为根本,改革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业学校要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至少与1—2所当地骨干企业、重点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办学关系,加强“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实训基地的实践功能,不断提高强陇产业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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